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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4年2月29日
海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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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2023年,海南州将促进就业作为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措施,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质量,以“四个坚持”推动“4+”服务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全州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就业优先理念

“政策+服务”提质增效

将精准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作为带动就业创业的重要手段,实施就业提质增效行动,提升脱贫人员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高质量就业。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专项招聘”等“12+N”公共就业专项活动173场,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开通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领小程序,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

坚持服务体系建设

“输出+增收”齐头并进

全面落实《海南州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零工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主动对接用工单位,畅通群众“从家门到厂门”就业渠道,一站式输出600余人就业。建立2个零工市场,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打零工实现了线上线下双向奔赴。2023年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19万人,劳务增收2.4亿元,增加人均收入1.1万元,就业人数和劳务收入实现“双增长”。

坚持良性循环原则

“培训+就业”精准对接

始终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脱贫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有力举措,采取“送教下乡”“送教入户”等方式,开设汽车驾驶员、青绣、家政服务、中式烹饪等33个工种的培训项目222期,培训城乡劳动力10418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260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以上。落实以工代赈项目9个,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的赈济模式,吸纳当地338名农牧民群众就近就业,发放劳务报酬532万元,人均增收1.57万元。

坚持发挥部门优势

“兜底+帮扶”保障就业

着力实现就业困难人员高质量充分就业,统筹各类帮扶资源,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帮扶措施,全力保障脱贫人口特别是监测对象就业增收。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统筹力度,安置7796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从事生态管护工作,人均年收入达2.16万元。利用光伏收益资金为脱贫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3508个,增加收入3578万元,人均年收入1.02万元。落实“雨露计划+”助学就业政策,为1850名在校脱贫家庭学生发放助学补助1119.7万元。实施“1131”就业帮扶措施,470名“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463名,总体就业率达到98.51%。

(特约记者 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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