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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4年3月7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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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须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近日,一些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从3月1日就开始办理上一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了,他们想知道哪些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哪些情形需办理汇算?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就此,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

问: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共9项。

问:年度汇算的时间范围是什么?纳税人何时可以预约办税?

答: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问: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问: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汇算?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问:哪些情形无需办理汇算?

答: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问:纳税人可通过哪些方式办理汇算?

答: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1.自行办理。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3.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须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记者 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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