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 他前段时间从老家准备返宁时,因没买到返程车票而延误了回宁上班时间,便向单位领导说明了情况并进行口头请假,结果在返宁途中又不慎摔倒受伤。现在单位以他未书面请假为由,将口头请假期间算作旷工,这种情况是否算旷工?返程路上遭遇事故后能否算工伤?
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如市民未能及时购票的,在寻求中转或其他交通工具返程时,可向在职单位说明或通过请假手续避免认定旷工。如果已经买到返程票,但路上由于非主观原因(如天气、故障等停运)而无法准时复工,用人单位据此进行旷工等处理有悖常理。交通工具因不可抗因素发生延误后,机场、火车站、客运公司等一般都会发布致歉信,或者官网上会有延误通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举证说明自己并非个人原因导致迟到,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劳动者工资作为迟到的惩罚,更不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
本案中,该劳动者是因返程高峰期间,未买到返程的票而向单位口头请假,但在返程途中却因摔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劳动者可向单位出示医院病历,证明自己并不是旷工。另外,该劳动者返程目的是上班,在上班途中,合理的路线上发生事故,一般应视为工伤。
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