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3 2024年3月13日
要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出台新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本报讯(记者 张弘靓)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数字财政系统,为加强市级数字财政建设,市财政局出台了《西宁市市级数字财政建设预算执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对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多维度、全方位的动态监控。

《办法》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结合实际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操作紧密结合,从资金支付管理范围、方式及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确管理范围。在市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教育收费的基础上,将存放于单位实有账户或财政代管专户中的单位实有资金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范围。除单位资金中按往来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支付均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并对预算执行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明确支付流程。通过明确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同时对预算单位办理一般支付中的转账业务、提取现金业务、公务卡还款报销及个税及社保缴费业务、工资支付等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详尽说明,对资金退回方式、资金清算流程等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夯实预算执行业务管理基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