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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4年3月15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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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的房竟成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市民吴先生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他十年前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已再婚,故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上了妻子李女士的名字,如今二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对方却要求分一半房产,让他不知如何是好,希望通过晚报寻求解决的办法。

事件回放

吴先生说,他妻子因病去世了,十年前他全款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宅,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办理不动产权证。四年前他经人介绍和李女士结婚,婚后第二年开发商开始分批办理不动产权证,李女士便要求他办证时加上自己的名字,本着共度余生的打算他便加上了李女士的名字,后面二人感情出现问题,上个月李女士提出离婚,要求他分一半房产给她,这让他无法理解,自己花钱买的房为何要分给她?

双方说法

吴先生认为,这套房产是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李女士没有出一分钱,即便不动产权证上写有李女士的名字,但整套房子的产权归自己所有,李女士想要分一半房产属于无理要求。

李女士认为,房子虽然是吴先生婚前购买的,是他俩结婚后才办理的不动产权证,而且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上写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分割。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吴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原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李女士的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予,因此,该房屋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实务中,对于该赠予行为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在分割该房屋时可适当减少李女士获得的份额。记者 毓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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