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焦女士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她家对门邻居未经同意擅自将自家鞋柜放到楼道中,不仅影响正常生活还存在安全隐患,她多次要求将鞋柜搬走,对方不予理会,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事件回放
焦女士说,她住的是高层住宅,一梯两户,她和邻居王女士家是门对门。王女士入住没多久就在过道摆了一个两层的鞋柜,放置鞋柜后过道就变得有些狭窄,每天对门邻居回家后都将鞋子脱掉放在鞋柜上,气味很是难闻,她便找到王女士要求她将鞋柜搬至家中,王女士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不仅如此对方还越来越过分,将两层的鞋柜增加为了四层,摆满了鞋子,楼道空间变得更小了,平时进出拿个大件物品总能碰到鞋柜上,一开门就能闻到一股臭鞋味儿,让人无法忍受,此后她多次找王女士理论,但对方执意不将鞋柜搬走。
双方说法
焦女士认为,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归业主共同所有,并不是私人领域,要占用公共区域须征得邻居同意才行,况且楼道是消防通道,这种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有权让对方将鞋柜搬走。
王女士认为,当时买房时楼道这些都算在公摊面积内,即便是公共区域也是花钱购买的,自己有使用权,而且鞋柜是放在自家门口,并不影响邻居正常通行,对方没理由反对,更不需要征求她的同意。
律师说法
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
本案中,楼道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均应当在合理限度内恰当使用,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平等使用权。王女士未经焦女士的同意擅自将鞋架放在楼道,既影响了焦女士的平等使用权又阻挡了消防通道,焦女士有权要求王女士搬走鞋柜消除妨碍。
记者 毓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