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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2024年3月2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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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获一伙流窜作案窃贼

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我们走了一路、偷了一路、藏了一路,没想到还是落到了西宁警察手中。”这是日前盗窃嫌疑人闫某某在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时所说的话。

“警察同志,我家遭贼了,放在家中的首饰和一万元现金不见了。”3月初,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接到辖区陈女士报警,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勘查判断,该案件系技术开锁后实施的盗窃,基于案件特征,大队侦查员从细微之处着手,在纵横交错的时间轴里分析作案动机,并经过缜密的勘查取证、循迹追踪后,将重大嫌疑对象锁定在以闫某某为主的两名外地人员身上,且发现两名嫌疑人属于流窜各地进行作案的盗窃团伙。由于两名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民警的追踪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海量信息的搜集后,办案民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驾驶的车辆,随后按照车辆轨迹信息,前往数个省市地区进行摸排蹲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半个月的追踪,民警最终在甘肃省临夏市成功将两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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