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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2024年4月1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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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税收红利为企业减税26.8亿元

本报讯(记者 啸宇)为高质量推进青海省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我省持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助企暖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释放政策效应。去年全省共有34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达26.8亿元。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税务部门建立健全协作工作机制,确认了“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免认定事项,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让利市场主体,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并联合省税务部门编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汇编》等辅导材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多种平台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帮助市场主体了解政策、会用政策、用好政策。释放红利,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去年全省共有342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税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为企业全面恢复发展注入“活水”。

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战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结合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要求,发挥政策最大效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结构升级。科学引导市场主体做好战略规划,增强发展潜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质增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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