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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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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调助市民退回定金解难题

“非常感谢给予我帮助的部门,真的是帮我解决了当下的大难题!”市民段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激动不已。

前不久,一直有购买二手车打算的市民段先生,在城北区一家二手车车行看中了一辆轿车,车型、车况和价格都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和该车行老板谈好细节后,最终商定段先生购买车辆支付的全款金额为3.9万元。

“因当时对这辆车的各方面都很满意,已经下定决心要购买,就签订了合同、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段先生说。

接下来的时间,段先生就等待车辆办完相关手续后去车行提车。但谁都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期间,段先生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且金额不少。无奈之下,段先生想到了那辆马上属于自己的二手车……

“我第一时间去找车行负责人,虽然交了定金,但确实家中有急事,也是真的没办法了。”段先生说,车行老板也因收取了定金,告知我无权要求返还。

段先生和车行老板协商无果,想到了“有诉必应马上办”,拨通了“12345”,寻求帮助。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将段先生的求助转交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市场运行调节与秩序科工作人员和段先生联系确认诉求,随即联系了该车行负责人,对段先生反映的退款原因、需求等进行协调沟通。

“按照《民法典》第586条、587条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因为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给付定金一方,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如果是收取定金一方的责任,那么给付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说,根据求助市民的情况,他家里确实急需用钱。我也跟车行负责人多次沟通,反复分析情况,希望他能换位思考理解段先生的难处,并对二手车交易相关政策进行耐心解释。还好车行负责人最终表示理解,并同意退还全额定金。

得到车行负责人承诺于一周内将3万元定金全部退回的消息,段先生十分高兴。

一周后,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拨打了段先生的电话,询问定金是否退回。段先生开心地说:“定金已经退回,真心感谢您一直把我的事放在心上,退回的定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优化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市商务局组织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及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召开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公布举报电话7个。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五区两县对全市青海省生源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等12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实地督查,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记者 张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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