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4月7日,他去交通酒店旁的停车场停车,只停了6分钟就收费5元,不知道我市对此类停车场收费标准有没有具体要求?
4月15日,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对我市部分收费停车场进行了走访。长江路某大酒店停车7分钟收费10元;秀水路某宾馆一出一进收费5元;西关大街某商场B馆停车5分钟收费5元;胜利路某宾馆车辆进入停放1分钟收费5元。以上这些停车场均没有设置免费停车时段。设有免费停车时段的停车场大多数为路边设立的公共临时停车位,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免收停车费。
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西区停车办了解到,根据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定价标准为:住宅小区临时停放收费标准: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临时停放2小时(含2小时)以内按5元收取,2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以内按10元收取,8小时至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15元收取。
市区公共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一、二、三类区域对应停车收费标准2小时以内分别为5元、3元、2元;超过2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免收停车费;收费时间段:8:30—20:00;其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收费,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均免收停车费。
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这类停车场属于社会公共停车场,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按规定这类停车场应该设置醒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车辆停放信息公示牌,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票据。对于免费停车时段的设置,没有强制规定,市民所反映的交通酒店旁的停车场就属于这类停车场。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