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师晓琼)6月4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市召开生态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西宁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2023年,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高标准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在守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大后方上显担当、有作为,为聚力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夯实生态基底。
《公报》显示,2023年西宁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4.8%,较2022年上升2.2个百分点;湟水流域(西宁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纳入国家和省政府考核的13个断面全部达标,水质优良率100%;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总体保持良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较好”;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大气环境方面,西宁市现有3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2023年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6天,优良率为94.8%,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3,较2022年改善0.3%,六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标。
水环境方面,西宁市纳入国家和省政府考核的湟水流域(西宁段)干、支流13个断面,其中达到Ⅱ类水质断面有9个、Ⅲ类水质断面有4个,Ⅰ类至Ⅲ类占比100%,无劣Ⅴ类断面。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3年7月进行了饮用水源地全分析监测(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达标率100%。
声环境方面,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共设监测点位128个,监测覆盖总面积约190平方公里。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4分贝(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
土壤及固体废物方面,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以上。全年未发生耕地污染问题,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