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北区柴达木路三四厂小区居民王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家住四楼,2019年楼上邻居家厨房的水管突然爆裂,水全部都漏到了他家厨房里,事发后五楼的邻居虽然和他进行了协商,并修缮好了墙面,但自那以后,他家厨房漏水却成了家常便饭,做饭的时候水滴直接滴到菜板和操作台上,偶尔还会掉下来一块墙皮,为此他和楼上邻居矛盾不断,但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漏水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到汽运社区,工作人员说,很多年前,王先生家楼上的住户就已搬离了这个小区,将房屋出租了出去,去年7月份王先生向社区反映了这个情况后,他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协调,对方承诺维修管道,但可能修得不够彻底,今年又开始漏水了,最近他们和这位居民取得了联系,对方称会再次进行维修。
就此,省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说,在侵权行为里面,分为有过错和无过错的情况,一般这种情况属于是有过错行为的侵权事件,楼上的住户有义务对楼下住户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对于在遇到此类情况,双方无法进行协商时,可通过民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时要留存好一定的证据,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