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最近看到有人在贾小巷销售过期食品,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大家的身体健康,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6月21日18时,记者来到贾小巷,看到不少商贩在道路两侧商铺门前的人行道上售卖各种各样的商品,其中一名商贩将瓜子、奶茶、桶装酸辣粉、方便面等食品摆在空地上,不停向过往的市民推销商品,称所有商品都是三元,买得多送得多,不少市民停下脚步观望,有的拿起商品仔细挑选。记者拿起一包瓜子询问,商贩表示这一袋瓜子原价7.5元,因临近保质期,现打折售卖,只需3元。记者看到瓜子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4日,保质期为八个月,目前已经过期3个多月,但商贩却说瓜子就算过了保质期还可以食用,就是口感差一些,不影响健康。据观察,有不少市民都购买了过期商品,并没有留意商品的保质期。
就此,城西区西关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说,商贩销售过期食品属于违法行为,瓜子、奶茶等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不能食用,过期食品可能存在微生物滋生、营养价值降低、毒素产生等风险,食用过期食品可能导致食物中毒、腹泻和其他健康问题,后期他们会加大相关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这种行为会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记者 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