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他上个月在越州国际广场地面停车场用现金交纳停车费时收费人员拒收,虽然现在电子支付较为普及,但拒收现金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李女说,她是来我市游玩的,6月21日,她在城东区游玩时将车停在了越州国际广场的地面停车场,当时她停车3小时应交费10元,刚好她有10元现金可以支付停车费,但是收费人员拒绝收取现金,要求她用微信支付并强调停车场负责人不让收取现金,这让她很不解。
7月14日,记者来到越州国际广场地面停车场看到,停车场分为地面停车场和地下车库,都安装了车辆进出道闸。当记者询问能否用现金支付停车费时,收费人员说,最好还是使用微信支付,因停车场负责人不许他们收钱,如果收了现金比较麻烦,比如没钱找零、不好管理等。
据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社会公众在我市遇到拒收现金行为时可拨打投诉电话(0971—6126110),他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就此,大众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越州国际广场停车场系统虽是电脑入账,但收费人员不能拒收现金。现已督促该物业公司整改。
记者从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大部分公共临时停车位都是电子计费,如有市民要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的,可以将现金交给收费人员,由收费人员帮忙进行电子代缴,不允许出现拒收现金的现象。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