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9 2024年7月18日
百姓热线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问必答

无须支付

李先生来电询问: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菀柠

可要求补缴

王女士来电询问:自己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能要求补缴吗?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可以,《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菀柠

提前咨询

王先生来电询问:他前几年报考国家开放大学提升了学历,国家开放大学和成人自考的学历能不能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市民可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招考信息和学历要求,也可直接向招考单位和各市州组织部或人事处进行咨询。毓洛

以天数为依据

王女士来电询问:幼儿园教师,享受了寒暑假后还能休年假吗?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俪臻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