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门宣)今年以来,门源县公安局通过优化流程、拓宽渠道、改进服务,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工作效能,持续打造省心、贴心、暖心的公安系统政务服务,全力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出台“五+五”办事便民措施,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当场办”+“一次办”,让办事更省心。办理出生登记、注销户口、恢复户口、户口登记项目、户口迁移等户口申报事项,不需调查核实,符合政策规定、手续材料齐全的,业务相关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当场办结。对“一次性告知单”内容不理解、不清楚的,采取填写补充的方式,充实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实现精准告知。欠缺辅助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关系证明的户籍业务,通过承诺代替证明,一律先行审核办理,材料后补。
“预约办”+“上门办”,让办事更贴心。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业务的,可通过拨打窗口服务电话预约办理。因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等原因无法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居民,户籍民警提供上门采集信息,上门办证、送证服务,落实特殊群体办证、办理户籍事项特殊需求。
“优先办”+“快速办”,让办事更暖心。为中、高考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对前来办证的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展优先办理服务,错时办理服务,由引导员全程引导协助办理。居住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当场办结。凡是在本县居住且在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录入满六个月的,居住地派出所当日受理,由治安大队审核后当日办理居住证。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身份资料进行合理精简,仅提供本人身份证就能及时审批办理;同时将进疆、进藏审查表合二为一,保证办事群众在公安机关实现“一站式”审批。
“提醒办”+“委托办”,让办事更安心。针对辖区年满十六周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以及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的,户籍地派出所提前三个月通过微信群、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居民及时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在工作地、居住地,因居民户口簿丢失补办等户籍业务事项,需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业务时,可书面委托他人进行办理。
“轻松办”+“免印办”,让办事更舒心。公民姓名变更在遵循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办理,不限制变更次数。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其监护人经协商一致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一方不能到场的,由不能到场一方签署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同意书并附本人居民身份证拍摄同框照片,通过微信等渠道发送至户籍民警手中,户籍地派出所及时受理变更审批。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可为前来办证群众提供相关材料、证件复印服务,办理户籍业务本人不用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直接由户籍民警电子化拍照或复印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