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报销
赵女士来电询问: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患者报销金额如何计算?
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参保城乡居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扣除由个人全部承担的自费费用及需要由患者个人先行承担的乙类项目自付费用后,剩下的费用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即患者报销金额=(医疗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项目先行自付费用)×医疗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菀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