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吉辉辞去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