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琼)9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依托各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社会组织专项组,合力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非营利性监管等工作,累计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7个,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近2000家,推动减轻企业负担1.04亿元。
据了解,近年来,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社会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织牢织密监管制度网、风险防控网、执法监督网“三张网”,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推动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联合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等38部门制发《青海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首次明确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建立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省级社会组织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聚焦监督管理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先后出台登记管理、财务管理、信用信息、行为活动、年度检查、规范收费等文件规定,推动形成多维度的立体监管框架。严把审批关、党建关、监督关三个关口,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金来源等审查,当好党和政府筛选高质量社会组织“守门人”,目前全省登记社会组织5600余家。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对涉敏感领域、内部管理不善、矛盾突出、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采取全面摸排、增加检查频率、警示教育、一对一谈话提醒、督导整改等方式进行监管,切实增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主动性、有效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