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师晓琼)记者从9月24日召开的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湿地面积1.07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89%,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湿地资源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湿地监测预警,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省政府修订计划,完成前期调研、草案修订。印发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规范重要湿地管理。出台湿地保护项目管理办法,发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水生植物繁育及栽培、小微湿地认定等地方标准,湿地保护地方配套制度政策逐步完善。建立青海省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18家省直单位纳入其中,共同承担湿地保护管理责任,凝聚了合力。充分发挥963名湿地管护员巡护巡查作用,引导管护员参与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有效构建了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申报国家(省级)重要湿地资料库,推荐可鲁克湖—托素湖为国际重要湿地,德令哈市尕海、西宁市湟水、达日县达日河为国家重要湿地。“十四五”以来,我省采取封育、退化湿地修复、地形整塑、自然岸线维护、水系连通等技术措施,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开展湿地植物培育、生态价值评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多项研究,取得科技成果10余项。
“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科学谋划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健全湿地资源管理机制、加强湿地保护与系统治理、强化湿地保护技术支撑、探索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湿地保护合作交流六个方面的工作,共同推动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