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10时,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在原有查明事实基础上,另涉新的拐卖儿童案件,其拐卖的儿童人数从11名增至17名。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参加诉讼。
漏罪重审
被拐儿童从11名增至17名
据记者了解,法院所说的原判漏罪,指的是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央视记者独家获取了之前一审、二审的庭审画面,庭审中,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被详细披露。应该很难会想到,余华英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五千元报酬,也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
贵州省都匀市的这座百子桥有着200多年的历史,是当地人祈福求子的地方,可就是在这座象征好运的桥边,余华英和龚显良拐走了当地人陈丙连的儿子。
用一根冰棒骗走5岁男孩
令其家庭破碎
1994年7月19日,陈丙连在百子桥上摆摊做生意,因无人在家,她11岁的大儿子肖正涛带着5岁的弟弟肖正俊在百子桥附近玩耍,这时突然出现了三个陌生人,热情地递给孩子冰棒。几分钟的时间, 陈丙连的小儿子就被一根冰棒拐走了。
陈丙连回忆道:“到处发寻人启事,车站发得多,火车站、汽车站到处去发。当时我才三十几岁,我儿子丢了三天,我头发全白完了。”此后二十余年,夫妻俩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寻找儿子,辗转福建、山东、广东多地。夫妻俩一边照顾大儿子,一边寻找小儿子,在漫漫寻亲路上,陈丙连的丈夫遗憾离世。
带着女儿拐卖儿童
有5个家庭是两个孩子一起被拐走
一边是被拐走孩子的家庭陷入无尽的痛苦,另一边余华英和龚显良开始更加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犯案。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高达5对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的。贵州都匀的修鞋匠罗兴珍的一双儿女——华兰和华白就是其中一对。
27年里,罗兴珍为了等待自己的孩子回家,在都匀市长途客运站门口竖起寻亲的牌子,摆摊修鞋。而如今,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找到了华兰与华白。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每次实施拐卖儿童活动的时候,还会把自己的女儿带在身边。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拉近与被害人的关系。检察员认为:“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利用年幼的女儿作为犯罪工具足见其险恶用心。”
当年被拐卖儿童
亲手将“恶魔”送上法庭
据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他们每次作案时,瞄准的大多是父母整日在外工作,家中无人照顾的孩子。而这其中就包括杨妞花。
1990年,住在贵州省贵阳市的杨妞花家隔壁搬来了一对母女。这位阿姨经常趁杨妞花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带着女儿找她来玩。而这位看似温柔的阿姨正是余华英。一天余华英提出要带杨妞花去买织毛衣的签子。而等俩人上车之后,曾经温柔的阿姨却忽然换了一副面孔。1995年冬天,余华英以3500元钱的价格,通过中间人把杨妞花卖给了河北邯郸一户姓李的人家。但她一直记得在贵州的父母和姐姐。
22岁时,杨妞花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深刻体会到了为人父母对子女深沉的爱。2012年,她决定寻找家人,联系志愿者、发布寻亲信息、采血入DNA库。2021年3月,她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和表姐刷到,也终于联系上了自己的亲姐姐。然而,正当杨妞花满怀期待准备回家认亲时,姐姐却告诉她,在她被拐走后一年,父亲就积郁成疾去世了,1998年,精神备受打击的母亲也去世了。杨妞花发誓,一定要找到当年拐卖她的人。
2022年6月,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根据杨妞花提供的线索,贵阳警方在邯郸找到了曾经拐卖杨妞花时的中间人王某,王某供述了有关余华英的线索,并交代了余华英拐卖儿童的情况。2022年6月29日,贵阳警方对余华英开展网上追逃,同年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正义虽迟但到
被捕后更多犯罪细节曝光
2022年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显良已于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机关发现,龚显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2022年余华英再次被捕。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在司法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没有停止对余华英的调查。就在二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了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其他儿童的犯罪事实。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专家说法
重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罪无遗漏”体现司法公正
重审是一个怎样的法律程序?会不会对余华英的量刑造成影响?如果不发回重审,而是直接二审中对新发现的犯罪事实进行审判,可以吗?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
程雷表示:“发回重审从名字上大家都能听出来,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是又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说她到底是拐卖了17名儿童,还是只拐卖11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那发回重审后,案件将经历怎样的法律程序呢?和之前的一审是否有区别呢?
程雷认为,重审后案子又回到了一审的过程,一审结束以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权利,检察机关有抗诉的权利。又重新开始了这么一次过程。重新审判,一审法院应该更换合议庭,原来的审判人员都不能参加新的合议庭。
有网友提到,新发现的犯罪事实直接在二审中进行审理,是否可以呢?是否不用发回重审呢?
程雷表示,二审法院它要考虑到如果不发回重审,在二审当中可以把这个案子了结了。但是其实对被告人而言的话,对新的事实她实际上没有上诉权了,也就剥夺了她的上诉权,所以发回重审对查明事实和保障被告人她的上诉权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发回重审后,对被告人的量刑是否有影响呢?
程雷分析道,取决于法庭的证据的调查和法律的适用,不排除这种最后的定罪量刑的刑期发生变化。但是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其实已经用到了最高刑,然后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其实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
另外,还有网友提到,余华英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这已经是最高刑罚了,还有必要发回重审吗?
程雷表示,可能很多人觉得这种案子都已经顶格适用法定刑了,为什么因为发现了新的事实要重审?其实一次审判不仅是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宣判,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抚慰和补偿。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11名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6名被拐卖的儿童,这6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他们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使他们实现公正,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能够救济更多的被害人受到的损害和权利受到的侵害,然后让更多被害家庭受到的冤屈得到伸张,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