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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4年10月15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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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线上缴费业主深感不便

近日,西川南路40号小区业主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已经入住小区4年了,一直以来业主们只能到物业充电卡才能用电,给大家生活带来不便,并且物业按照0.43元/千瓦时收取电费,高于规定电价,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李先生说,他2020年入住该小区,这4年间大家都需要去物业充值电卡,再将电卡内充值的费用刷到电表上才可以使用,由于不能在微信、支付宝上交电费,大家充值时必须要关注物业充值时间,物业公司节假日前就会在群里发信息,工作日物业也是正常上下班,这几天家里的电快用完了,他担心晚上突然断电,无奈只能中午赶回来买电。业主李女士说,隔壁三期的业主可以在网上购电,非常方便,但他们二期的业主只能充卡,而且业主去购电时物业只提供收据,从不主动给业主提供发票,希望能早日改造为一户一表。

记者调查

10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川南路40号,经了解,该小区共有业主1250户,电费按照0.43元/千瓦时收取,商业按照0.55元/千瓦时收取,供电公司规定的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的为0.3964元/千瓦时,1-10千伏0.3914元/千瓦时。业主们告诉记者,经过他们了解,直供电可通过线上或前往营业厅充值的方式购电,转供电想要升级为直供电,需要小区产权方将变压器等资产移交给国家电网,并通过国家电网的接收审核,移交的资产只要符合接收标准,并且经过相关管理机构的同意,升级改造就可进行,但不知为何该小区物业一直没有向供电部门进行移交。

物业答复

就此,小区物业经理说,因建设之初的规划设计原因,小区一期和二期的电费均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而三期在设计之初已经进行了规划,所以可以在网上缴纳电费。对于业主们想要在网上缴纳电费的诉求,他们已经将改造需要的资料上报,但今年的改造计划已经排满了,只能看能否列入明年的改造计划。业主们反映的缴纳电费后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是因为公司财务是分开管理的,业主们可以拿着开具的收据去总公司换取发票,并且物业公司的电费收取标准已经在相关部门备案,是符合规定的。物业24小时有人值守,如果业主遇到夜间停电的情况,他们会派工作人员上门,为业主刷10千瓦时备用电,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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