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他去4S店购车,因销售人员操作不当,在试驾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他受伤,但至今4S店都没有支付医药费用,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市民反映
刘先生说,10月5日10时左右,他来到同安路奇瑞4S店,看好一款车后便和销售人员进行试驾,起初车辆由刘先生驾驶,他驾驶约100米后,车辆换由4S店销售人员驾驶,由时代大道王斌堡村回4S店的路上,销售人员处于转弯车道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避让直行车辆发生事故,当时他坐在后排,车辆受到碰撞后安全气囊弹出,随后被送往医院检查,他的脾脏因遭受挤压破裂出血,目前他已经垫付了9000余元的医药费,但4S店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医疗费用。
记者调查
10月11日上午,记者拨打该4S店销售经理电话,想对此事进行了解,但对方称其不是该店工作人员随即挂断了电话。记者从刘先生提供的通话录音中了解到,该销售经理坚持要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后再进行赔偿,并称购买了座位险要等保险公司的赔付到账后再支付刘先生的医药费。刘先生认为,对于受伤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等待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而且目前他已经无力再支付剩余的医药费,4S店理应予以处理。
律师说法
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牛占福律师认为,在试驾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的认定通常需要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划分。虽然刘先生认为自己无责任,但最终的责任判定应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4S店声称要等保险公司赔付后再支付医药费的做法并不完全合理。如果经交警认定4S店销售人员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4S店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完全依赖保险公司的赔付。
刘先生可以继续与4S店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要求4S店先垫付部分医药费用或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与交警部门协商后要求车辆参保保险公司垫付部分医疗费以保证治疗的顺利进行。如4S店拒绝支付医疗费,那么刘先生可以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书,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后向法院起诉。 记者 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