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的申报方式有哪几种?
(一)网上申报。
登录http://139.170.149.33:8443/wbxt/index.html,点击“我要申报”。或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选择“法人办事”→选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部门→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办理→选择“青海省”→进入网报系统页面,点击我要申报。
(二)窗口申报。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均可在所属地县(区)级残联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9、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附二维码需到窗口现场申领;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等用人单位基础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1份);
(4)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残疾人职工是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凭证(可以为银行流水明细、个税申报表或原始会计凭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残疾人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
(7)残疾人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1份,加盖公章)。
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工作即将于10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