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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4年11月6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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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劳动报酬 违规!

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家住在城南三园新城佳苑,妻子在附近的一家超市上班,从今年年初起超市职工的工资从每月发改成了2个月发一次。不仅如此,还没有休息日,每天早班晚班两班倒。大家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多次找超市领导反映却没人管。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妻子与超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在的超市目前有30余名员工,实行轮班制,7时到14时30分、14时30分到21时,没有休息日,员工家中有事或生病只能请假。从今年起,每月的工资都是两个月一发,给职工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西宁市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监察中队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会责令其进行整改。如果该超市未整改,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拥有休息休假,按时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履行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妥善安排劳动者休息的义务。该超市作为用人单位,并未按照相关法律履行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行为不服的,可保留好相关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待劳动监察部门给出回应后,若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劳动者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不当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 俪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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