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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4年11月18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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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不到位 部门责令整改

近日,七一东路1号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存在诸多问题,如充值水卡和电卡后物业从不向业主开具发票,向其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称只能开收据;小区内多部电梯多次失控下坠,物业没有定期检修,电梯报警装置呼叫装置无效;消防通道处随意堆放装修垃圾,停放车辆,消防栓箱破损,没有物业消防监控室;对于小区内物业管理费及广告费的收缴与使用,物业也没有进行过公示,大家多次反映,至今都没能解决。

就此,城东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经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为正常报税企业,如业主有开具发票需求,物业公司财务会及时开出相关票据,小区56部电梯由维保公司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且按时间进行检测。他们已要求物业在小区出入口设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门岗制度,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不定期进行巡逻。同时,他们会通知有关部门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劝阻、纠正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现已要求物业公司每季度公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明细及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公共水费与电费清单、公共水电分摊情况,并在经营场所公示服务收费标准。经营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水电费公摊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收费标准长期公示。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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