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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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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多月租20多部手机,男子掉入“手机贷”陷阱

张铭(化名)以租手机套现的方式来解决他缺钱的燃眉之急,却不料越陷越深,负债越背越重。

张铭“租”的第一部手机总费用5454.76元,中介垫付首付款后,他需分12期还款,但拿到手机后他只能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中介,中介扣除垫付的500元首付款后,实际套现到手仅2000元。

通过这种“租借手机、转售套现”的方式,他用租来的第三部手机套现来的钱,偿还前两部手机的分期款,而后又租了第四部、第五部……在4个多月连续租下20多部手机后,欠下10余万元。

这种新型的“手机贷”并不鲜见于媒体报道。一些现金贷公司,将手机变成拓展业务的新媒介,以“租借手机、转售套现”形式变相发放贷款,号称“零抵押”“低月租”的“手机贷”。

在无法还款时,这些平台或中介不断向张铭施压,催他尽快还款。与此同时,依然有不少中介源源不断地加他的微信,给他介绍租机平台,继续推荐“租手机套现”。

五千多元租手机,实际到手两千元

2023年,28岁的张铭被查出患上了淋巴瘤。在经过数月治疗后,他于同年年底逐渐恢复,此后保持定期复诊。虽然身体已无大碍,但为治疗花光了家里的所有钱财。

经济压力之下,生活窘迫,张铭起初在网贷平台贷了几千元来维持生活。

2024年6月,微信上突然有人加张铭为好友。对方自称是租借手机平台的中介人员,可以为他推荐平台,通过“租借手机、转售套现”的方式解决他的“缺钱之急”,而且对方还称,即使张铭没钱支付首付款也没关系,中介可以先为他垫付首付款。

张铭介绍,按照中介人员的说法,他先在租机平台下单,中介为他垫付首付,在他收到手机后,把手机寄到指定的地址,到货后,中介会把回收手机的钱转给他。

他回忆,前述中介人员推荐他在支付宝里搜索“人人租”的小程序。记者注意到,“人人租”小程序的介绍为“全品类一站式免押租赁平台”,有“租手机”“租电脑”“租二手手机”“租相机”等选项。

对方告诉他,“下单成功后,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客服会叫你交首付,交完首付平台就发货,然后你签收完,我安排回收就可以回款了,当场回收当场回款......首付可以垫付”。

张铭称,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他在该小程序上申请租赁一款“全新荣耀100Pro月影白16GB+1TB”的手机。在下单时,该中介人员给他转了500元作为首付款,以便他顺利下单。他提供的租赁订单显示,该手机的总费用为5454.76元,租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月25日还款454.56元。

双方约定,在张铭收到手机后,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中介,实现“转售套现”。扣除此前中介垫付的500元首付款,张铭实际收到2000元。

对他而言,租下这部手机,实际到他手里的只有2000元,但需要在前述平台上分12期还款5454.76元。

到手的少,背负的多

这次租手机到手的2000多元,暂时缓解了张铭的经济压力。

次月,他想租来一部手机自己使用。7月8日,他在“机汤”平台上,以12924元的价格,租下一部华为手机,分12期还款,每月需还1077元。

租了这两部手机后,月薪仅2000多元的他发现,自己已无力偿还这两部手机的分期款,他又再次陷入了缺钱的困境中。

于是,在中介人员的引导下,他又在潮多多平台上,租下了第三部手机,“转售套现”后实际到手3500元,他用第三部手机套现的钱,偿还前两部手机的分期款。

就这样为了偿还前期的租金,张铭接连不断地租机。他提供给记者的租机信息显示,从6月到10月底,短短4个多月,他在人人租、及时租、潮多多等多个平台上一共租了20多部手机,欠下了十余万元债务。因为无力还款,部分款项已处于逾期状态,在整理账单后,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不正常还款或遭“软暴力”逼迫

尽管张铭因为无力偿还租机的款项,每月会收到不同平台的催款信息,但仍有多名中介人员还在源源不断地加他的微信,向他推介租机信息。

现在仍有多名中介人员加张铭的微信,介绍租机信息。与此同时,平台催款的信息更让他揪心。他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有多名中介人员催他还款时放“狠话”称,“我这边最多等你到下午六点前”“你一直在违约,再不处理就联系你其他人(亲人)了”“法务会联系你亲人,等着吧”。张铭担心,如果无法正常还款,这些平台会骚扰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金融犯罪侦查队队长张晨晖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借款人下载手机App的过程中,App会读取所有通讯录联系人的信息。同时,平台客服会以调查个人信用为由,要求借款人提供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社保信息等;平台还会暗自获取借款人的其他信息。这些铺垫全部完成后,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正常还款,平台就会以各种“软暴力”形式对借款人进行逼迫,这些手段包括:到单位找借款人领导说明情况、轮番电话联系借款人通讯录人员等。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8年5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互金整治办)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指出“部分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

互金整治办指出,在各类“马甲”现金贷平台中,以手机回租形式放贷的平台最猖獗,数量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目标客户锁定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张铭的遭遇反映出“手机贷”案例中存在的典型风险,在类似案例中,相关平台或中介通常以“免首付”“低抵押”等诱人的话术,吸引借款方,实则变相发放高利贷款,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邢鑫分析,案发后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中介是平台员工,但公司为逃避责任而否认;二,中介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如果是后者,公司可能不需要对中介的行为承担责任,但这需要平台证明中介的行为完全超出公司授权范围,且平台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但需注意的是,若平台方本身违法,无论中介人员与平台是何种关系,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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