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未成年人成了一些博主的“流量密码”,孩子的童年生活、校园日常等全程被网络包裹注视,不少短视频中还充斥着商业气息,“网红儿童”配合家长演戏成了产品推手,剧本痕迹明显。更有甚者,一些“网红儿童”在视频中打扮性感成熟,跳着火辣舞蹈,评论区里夹杂着低俗的言论。
受访专家认为,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创作都要保持谨慎,考虑拍摄目的是否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布是否侵犯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拍视频孩子当主角 演绎剧本引流带货
除了是一名一年级小学生外,“×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某短视频平台上拥有800多万粉丝的知名博主。该账号的视频内容多是围绕“×妹”展开,其中涵盖大量软广带货内容。
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记者看到大量以孩子为主角的视频。一些账号突出“反差萌”,父母扮演“摆烂”的一方,玩手机、玩游戏、不会做饭,孩子自己照顾自己,展现懂事和早熟的一面;一些账号营造“天才儿童”,孩子面对镜头“金句频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一些账号通过孩子“恶搞家长”“制造冲突”“化身小棉袄”等剧情演绎打造人设,吸引流量。
引流后往往是变现。记者随机查看十几个粉丝量超100万的“网红儿童”账号发现,都和“×妹”的视频类似,将广告内容穿插在视频剧情中,借孩子之口推荐商品。其中多个账号开通了橱窗带货功能,个别博主还进行直播带货。
在这些账号背后,还有MCN机构(网红孵化机构)的身影。
位于浙江杭州的某MCN机构负责人刘女士介绍,他们日常会注意挑选有潜质的培养对象,一般要有一定的粉丝基础,并且五官端正、长相清秀、口齿清晰,主要选择幼儿或小学生,这类儿童比较吸睛且没有学习压力,培养成熟后可以往服装、日用品等商业方向发展,有较长的培养周期和收入周期。
“有时会让孩子们出镜配合拍广告,孩子们不懂,就完全靠引导。有脚本的时候,我和孩子们就是演员了。”辽宁大连的张女士家中有一对5岁的双胞胎女儿,其开设的账号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15万粉丝。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21年和某MCN机构签约,由机构对其账号进行运营指导,账号主角是两个孩子。“MCN机构会帮忙对接广告,抽取50%左右佣金,同时提供脚本和剪辑,我只负责给孩子拍摄视频。一个月能接两三条广告,每个广告到手2000元至4000元。”
要在瞬息万变的网络浪潮中吸引并留住热度,只靠呈现纯天然的儿童视频很难做到。有不愿具名的短视频博主告诉记者,孩子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有趣、有吸引力,为了提高短视频引流效果,一些家长、MCN机构想方设法为孩子打造人设、博出位,从开通账号、确定人设到运营推广都有一对一的具体方案,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校园生活成为卖点 小学生跳起了热舞
记者调查发现,以幼儿园、中小学校园等为拍摄场景的视频也成了一些账号的主打卖点。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师生日常”“校园生活”“班主任视角”“教室监控”等关键词,出现了不少标注老师身份的作者分享学生出镜的短视频和教室监控视频。
近期,一则“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据报道,该老师遭到家长投诉后主动离职并发布了一则道歉视频:“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给家长和孩子带来了伤害,同时也给校方带来了麻烦,在此我想对你们说一声对不起。”
受访专家表示,当前,教育类短视频中,一些作品是师生以随手拍的方式展示正能量,予人启迪;但也不乏以教育为噱头,让本应教书育人的地方成为个人秀场,把学校当成了流量蓄水池,把未成年人当成了短视频道具。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个别中小学老师直接在网上分享有关学生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孩子及监护人的同意,可能会侵害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
郑宁分析说,有的视频看似记录校园生活,但学生是重点,各有各的人设,比如,课堂提问,总有几个冒尖的学霸,也总有答非所问、引人大笑的后进生,而一旦学生“群演”人设固定、传播破圈,就很容易被人围观和议论,影响到个人学习和生活。“个别教师以此为噱头拍摄短视频,可能走向伤害学生的对立面。”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未成年人成了一些过度成人化的视频主角,跳起了劲歌热舞。
在某短视频平台,“小学生拍跳舞的视频”和“爱跳舞的小姑娘又来了”两个话题约有400万人参与拍摄,230亿次播放量。部分视频中,10岁左右的女孩随着音乐跳舞,一些女孩上装穿吊带或露脐短衣,下装穿短裙或短裤,还会刻意做出眯眼、嘟嘴、扭屁股等表情动作。记者点进视频使用的背景音乐发现,使用该音乐的更多是成年女性用户,且风格成熟性感。
在郑宁看来,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类似内容可能涉嫌软色情擦边,让未成年人模仿过度成人化的舞蹈动作违反社会公德,同时违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视频暴露了未成年人的私密部位,则可能侵犯其隐私权。
进行必要风险评估 推出自律规范引导
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导师刘广伟认为,小孩子美好可爱的形象和天真烂漫的想法,成了商业社会中具有吸引力的消费符号。“我们在相关调研过程中发现,在商业利益驱使之下,不管是签约‘网红儿童’的MCN公司,还是对儿童寄予厚望、望子成龙的家长,他们多倾向于打造更具有流量价值的儿童符号。打造‘网红儿童’时,从孩子的穿搭、讲话内容到人设上都呈现成人化趋势,这多是家长或资本有意为之。”
在受访专家看来,虽然法律目前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短视频的主角或者参与方之一,但并不意味着拍摄发布含未成年人视频不受任何限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等角度来看,未成年人出镜的短视频内容应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核和把关。将未成年人推向网络,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拍摄视频要谨慎,避免未成年人参与有炒作、演绎性质的内容。同时,关注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不过度曝光青少年生活,引导青少年正确看待粉丝规模和褒贬,不过度强调粉丝背后的经济属性、价值属性。
在郑宁看来,目前,我国已构建起完备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要加大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MCN机构的监管,让其不得参与或推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活动。短视频、直播等网络平台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利用技术手段精准识别和处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规内容。
(文中受访者除专家外均为化名)
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