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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4年12月17日
百姓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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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必须全额交纳取暖费?

近日,中惠紫金城臻园小区业主致电晚报热线反映,该小区今年9月份交付,业主去物业办理收房手续时被告知必须全额交纳取暖费等一系列相关费用才能领取钥匙,业主们十分不解,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宁女士说,该小区于今年9月30日交付使用,她购买的是一套120㎡的房屋,因还未装修好,到了供暖时间她便按照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去物业报停取暖,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小区属于新交付项目,要求业主在保修期内不能停止用热并且全额支付取暖费同时还要交纳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共计1万余元,如果不全部交纳,就无法正常办理收房手续和不动产权证,业主们认为他们尚未正常入住,收取全额取暖费很不合理。

记者调查

12月15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北侧正在建设之中,已交付楼栋公共区域内的部分设施尚未完善,有部分业主正在装修,采访中27号楼、31号楼的业主说,他们办理收房手续时都全额交纳了取暖费、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新交付小区两年内必须全额交纳取暖费否则会因管道冻裂而产生一系列损失,业主收房时需交纳装修押金4000元,取暖费按照5.71元/㎡收取,物业费为1.3元/㎡预收15个月,垃圾清运费为6元/㎡,后期业主装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会退还装修押金。

部门答复

城东区城乡建设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接到了该小区业主关于全额交纳取暖费的相关投诉。经查,新建住宅在保修期内没有强制要求业主必须交纳全额取暖费的规定,他们会派工作人员去现场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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