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当记者走进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时,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傅思宇正埋头在办公桌前,有条不紊地整理着卷宗。她专注的神情、利落的动作,无不彰显出一位资深检察人的干练与专业。
傅思宇出生于1987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怀揣着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凭借自身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踏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检察职业生涯。在基层检察院的多年历练中,她不辞辛劳,深入钻研每一个案件细节,积极参与各类复杂案件的办理,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逐步夯实了自己的业务基础,也更加坚定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2022年,傅思宇被调任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担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职。新的岗位带来了新的挑战,但她凭借着扎实深厚的专业素养、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迅速适应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而又关键的岗位上继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检察华章。
办理案件800余件,以法为光 勇毅前行
“公诉工作没有捷径,只有锲而不舍地刻苦钻研和精益求精地不断探索。”这是傅思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2011年入职以来,傅思宇已办理案件800余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凝聚着她的心血与坚守。她深知,检察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捍卫公平正义,守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严审细查、不枉不纵护法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总方针。同时,办案也是衡量一名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作为一名检察官,傅思宇深深懂得这一点。从她主办第一起案件开始,她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
在众多案件中,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让傅思宇格外痛心,也让她更加坚定了严惩此类犯罪的决心。有这样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自己对被害人具有特殊教养职责的身份,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这不仅给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严重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然而,案件办理过程中困难重重,除了被害人陈述外,缺乏其他直接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但傅思宇没有退缩,她凭借着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分析。她仔细研究证据与事实之间、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反复论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不懈努力,她准确全面地认定了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提出抗诉。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抗诉,纠正了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将被告人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六年改判为十一年六个月,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正义得以伸张。
深耕未检工作,为孩子撑起法治晴空
“在检察工作的征程中,我深知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意义非凡,绝不能仅仅局限于案件的办理流程。”除了专注于案件办理,傅思宇还积极投身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与同事们并肩作战,全力以赴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底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她积极参与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9项协议,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不断深化。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傅思宇所在的检察院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共同建立了“未成人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并签署了《西宁市人民检察院青海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论与实务的融合发展。同时,与市委平安办、法院、公安、教育等9家单位印发了《西宁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办法(试行)》,推动全市逐步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体系,目前已建立罪错未成年人档案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档案多份,进一步提高了西宁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每一次的沟通协商、每一处条款的斟酌敲定,都是我们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所迈出的坚实步伐,只为能给孩子们构建起一道更加坚固的保护屏障。如今,看到一份份罪错未成年人档案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档案建立起来,我知道,我们又朝着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而每一步,都走得坚定且充满希望,因为这是关乎孩子们未来的伟大事业。”傅思宇目光坚定地说。
永葆初心,青春奋斗“进行时”
“你看,这是我们在北大街小学开展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傅思宇向记者介绍道。她积极参与组织各类交流活动,如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联合主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讨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外地社工组织、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分享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做法与案例,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条线的人员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并解读最高检参与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此外,联合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罪错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治、刑事和解及观护帮教等方面,向社会传递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决心和力度。
身在基层,虽无鲜衣怒马,也无长安名花,但傅思宇认为,作为一名青年优秀公诉人,就应该守得住初心,耐得住寂寞,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以良知为前途道标,以法律作指路明星,让正义伸张,让矛盾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人的使命与担当。她在每一个案件中坚守公平正义,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传递着温暖与希望,为西宁市的法治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了检察队伍中的一颗璀璨明星,激励着更多的检察人奋勇前行,守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之光。(记者 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