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他没有经济来源,如果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需符合哪些条件?
城中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属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目前低保标准为703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统一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含)确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基本要件。支出型贫困家庭:长期性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一次性支出型贫困家庭:一次性刚性支出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总和的家庭。
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不同县域间长期人户分离并且在居住地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人员,可持暂住证、居住证、购房、租房合同及相关单位说明等材料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