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听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如何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共济?
城西区医疗保障局:1.为更好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作用,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范围从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放宽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持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已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全面实现省内跨地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参保人可通过“青海医保”App家庭共济模块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
2.办理医保家庭共济需要满足授权人必须是青海省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遵循自愿原则可将个人账户共济给近亲属,被授权人必须是青海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待遇正常的近亲属。
3.个人账户使用时优先扣除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当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为零时,可使用共济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