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一丁)过去一年,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日常监督检查等渠道,全年受理食品相关投诉举报308件,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44起,罚没款共计27.1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湟中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区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创建李家山市场监管所、上新庄市场监管所为三星级、四星级市场监管所,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成效,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湟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单位分阶段对全区学校食堂开展检查,累计检查学校食堂38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对6家学校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立案查处学校3家,1家免予处罚、2家案件正在办理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现有128个学校(幼儿园)食堂完成网上监管全覆盖;完成食品抽检任务35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98批次,抽检不合格32批次(其中复检合格2批次)完成抽样954份,完成定量检测851份、定性检测1508份,合格率分别为99.88%、99.87%;去年全年检查食品经营、餐饮单位1675家次,严厉打击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