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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2025年2月14日
社区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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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
只能按同居关系析产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2010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她与邻村的张某相识并确立了对象关系。不久她和张某先按照民间风俗在村里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他们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2024年,丈夫张某突发疾病去世了,她办完丧葬事宜后,张母却因儿子名下银行存款20万元及赡养问题和她发生了冲突。张母告诉她,儿子是独子,自己以后再无人养老,李某有工作今后也许会再嫁,她理应继承已故儿子的全部遗产。张母的说法她不认同,双方僵持至今,遂向晚报记者求助。

李女士说,银行存款是双方婚后共存的,张母的要求不合理,张某去世前她也答应其今后会照顾老人,现在她也会重新考虑其赡养问题。

青海凡盛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李女士与张某虽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未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李女士与张某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为同居关系,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依据相关规定,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达到婚龄、自愿结婚等),虽未登记,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未登记方可作为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本案中李女士与张某在2010年结婚,因此双方关系仅为同居关系。未进行登记婚姻关系的“配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无法直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李女士与张某的财产应当按同居关系进行析产。对于20万元存款,属于双方婚后共存,由李女士和张某等额共同共有。因此,张某去世后,李女士理应取得自己所得份额,剩余部分由张某母亲继承。且因为李女士与张某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李女士无须对张某母亲承担赡养义务。记者 俪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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