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北区门源路民惠城小区业主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是一名租户,长期以来小区临停车辆的收费标准为15元/天,收费标准过高,我市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城北区城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说,经了解,该小区物业停车费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我市明确规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临时停放2小时(含2小时)以内按5元收取,2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以内按10元收取,8小时—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15元收取。此标准为最高限价,根据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地坪材质、服务标准及停车位富余等情况,可在20%范围内适当下调收费标准。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说,如业主觉得临时停车费用偏高,常住户和租户都可以前往物业办公室办理停车月卡,收费标准为260/月。14日,反映情况的业主李先生反馈,经城北区城管局物业办的协调,13日他已经到物业办理了停车月卡。
记者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