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他居住的瑞景园小区无物业,一直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去年8月初业委会换届后,现业主委员会发布公告,小区内持有残疾证的人可享受免费停车半年的待遇。去年8月12日他拿着残疾证去办理了免费停车手续,2月11日早上,他开车出门时,道闸系统显示需缴纳15元停车费。为了不影响后面车辆正常出行,刷码交费后他向工作人员提出异议。
就此,记者联系到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张先生,他说,残疾人因身体功能障碍,出行面临更多困难与成本,所以这种方式给予停车优惠。在办理过程中他发现,住户们虽然都按要求携带了残疾证,但残疾症状并不明显。所以将免费停车改为免费半年停车。小区的停车系统是无人值守电子计费计时,他们调取了李先生停车记录进行查询,确定半年免费停车到期,所以系统按临时停车收取了15元的停车费用。事后他们也向李先生提出延长7天停车的优惠,却遭到拒绝。小区物业费和停车费是两个收费系统不能互相抵顶,所以才没有答应李先生提出抵扣要求。今后小区残疾的住户如无明显残疾症状的,也将不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这一政策。记者 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