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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2025年2月20日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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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词义的异化

我们今天所说的“爱人”,专指恋爱或婚姻中的相对一方,并无孔孟所说的博大而泛爱的含义。那么,原来的词义是何时消失的?如今这个词义又是从哪里来的?

在古代,“爱人”是博大而泛爱的意思。尽管都建立在“爱所有人”的基础上,但儒家和墨家秉持不同的泛爱观,其最大的区别在于儒家坚持有等级、有差别的“爱”,而墨家坚持“兼爱”而泛爱无差。孔子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说:“仁者爱人。”这里的“爱人”都是指自上而下、由统治者到被统治者的“爱”。墨子说:“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他批评“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的做法会导致“天下之乱物”,指出其成因“皆起不相爱”。无论哪种泛爱观,均反映出古人所说的“爱人”是一个宏大而抽象的哲学命题。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因强调个人存在的价值观,掀起所谓“风骨”的思想浪潮,导致在语言表达上开始出现以个人为中心的“爱人”。嵇康在《声无哀乐论》里说:“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则谓之怒味哉?”虽然“爱人”的词性如旧,依然是动宾结构,但词义已经出现缩小的趋势。

虽然这种词义的缩小趋势在后世越发明显,但仍未脱离原有词义的藩篱,只是在语用对象上有差别。如李隆基《赐诸州刺史以题座右》中的“视人当如子,爱人亦如伤”,皇甫冉《庐山歌送至弘法师兼呈薛江州》中的“使君爱人兼爱山,时引双旌万木间”,《正蒙》中的“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所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者也”,《喻世明言》中的“阎君,你说奉天行道,天道以爱人为心,以劝善惩恶为公”,《老残游记》中的“其讲公利的人,全是一片爱人的心,所以发出来是口暖气”等。

“爱人”转变为名词,主要是因为近代大量外来词的影响。民国时期,来自日语借词的“爱人”一词,出现在郭沫若、鲁迅等人的著作中。这个“爱人”,原义指“夫妻婚姻以外所爱恋的异性;情人”,不仅与婚姻、情爱扯上关系,也反映出中外对“爱”理解的巨大差异。郭沫若在1920年年底完成的诗剧《湘累》中,就有“太阳照着洞庭波,我们魂儿战栗不敢歌。待到日西斜,起看篁中昨宵泪已经开了花!啊,爱人呀!泪花儿怕要开谢了,你回不回来哟”的句子。几年后,鲁迅模仿东汉张衡《四愁诗》的格式写就《我的失恋》,将原著中的“美人”改为“爱人”,如“爱人赠我百蝶巾”“爱人赠我双燕图”“爱人赠我金表索”“爱人赠我玫瑰花”,显然是用日语借词词义来表达自己对“爱人”的眷恋,为原汁原味的日式语言。由此产生的文化影响力,导致“爱人”一词的词义发生巨变,首先是由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词转变为一个名词,其次是含义由“爱护他人”转变为“被情爱包围的人”;经过近代文学家的文学渲染,这个词的语义色彩逐渐转变为婚前、婚外情人的含义。

在之后的实际应用中,“爱人”的词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正。20世纪40年代,受新文化运动熏陶的解放区的知识分子开始使用“爱人”这一称谓,并赋予其“婚姻配偶的一方;恋爱的一方”的新词义。尽管“恋爱的一方”还带有日语借词遗留的痕迹,但它摒弃了日语借词中非婚情人的内容。

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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