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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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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件有变化

近年来,晚报曾多次关注并报道过,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小区居民想要申请加装电梯时,因一户不同意而导致全单元业主加装电梯的愿望落空的情况。今年,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梯办了解到,我市出台了新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其中对于加装电梯的条件有了新规定。

●今年我市出台的新规中对加装电梯的条件有何变化?

答:申请加装电梯的条件为,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上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层数在五层(含)以上,未列入房屋征收和拆迁计划,且拟加装的电梯在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主体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愿、后续管理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征求所在单元、楼幢或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专有部分面积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这部分面积不包括共有部分)。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建设资金自筹部分由业主综合楼层、面积等因素自行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摊。符合条件的,业主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鼓励业主和施工单位(电梯安装单位)、银行三方共同建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建设资金财政奖补部分按照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电梯部分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吗?

答: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部分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不变更原房屋权属信息;平层入户设计中增加的阴台、连廊等面积不计入房屋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加装电梯的产权归出资业主共有;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更时,加装电梯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涉及绿化、消防、人防工程、供电、供水、通信、燃气、供电等设施改造费用,由实施主体共同承担。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谁来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和监管?

答:实施主体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按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实施主体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或者由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使用单位责任。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对电梯维护保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电梯检验检测。实施主体应与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协议,明确约定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事项和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接加装电梯所有权人的委托,提供加装电梯使用管理服务。

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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