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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2025年2月2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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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风险提示

本报讯(记者 悠然)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2月24日,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风险提示。

据了解,此次提示针对多种常见且危险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景进行了风险剖析。在住宅建筑首层,若电动自行车在安全出口、窗户阳台附近停放或充电,一旦起火,安全出口将被火焰和有毒烟气封堵,居民疏散逃生受阻,楼内人员盲目穿越火灾烟气逃生极易吸入有毒烟气导致伤亡;部分外墙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且居民在窗户阳台堆放可燃物的建筑,电动自行车在此处起火,会引燃周边物品并使火势向上、向内蔓延。

在住宅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由于未与住宅区域有效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起火后,高温有毒烟气会通过楼梯间、外墙蔓延,导致火灾横向蔓延至室内。而在住宅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以及地下车库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会沿疏散通道扩散,影响居民逃生,尤其在地下车库,起火车辆易引燃周围多辆电动车,火势会迅速扩大。

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放置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以及携带其进入电梯的行为也存在极大风险。室内起火会引燃周边物品,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危及屋内人员;电梯内蓄电池故障起火,密闭环境会使人员疏散困难。此外,沿街门店和销售维修场所也不容小觑,若电动自行车在1楼大厅门口停放或充电起火,高温有毒烟气会通过楼梯间蔓延,楼内人员难以逃生;销售、维修店铺内有住宿休息场所且堆放大量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一旦起火,店内人员难以快速疏散。

青海消防呼吁广大居民和相关场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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