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静)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局组成三个督导组,分别赴大通县、湟源县和湟中区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农资门店21家。督导检查有效压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增强了农资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
同时,市县(区)农业执法机构积极行动,扎实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全市出动执法车辆34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农资门店102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发放农药实名登记台账60余本,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部分门店销售台账记录不规范,存在漏填、信息不完整现象;个别兽药门店处方药销售记录未严格落实双人签字制度;饲料生产企业原料入库检验报告存档不齐全。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上述问题责令整改或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将继续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对全市农资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重处假冒伪劣;建立长效机制,推行农资经营主体“红黑榜”公示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告知书、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销号闭环管理,为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