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建材馆: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准备将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请问在税费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增值税方面:如您的公司为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未达到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规定,截至2027年12月31日,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如您公司发生销售不动产收入,再扣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10万元的,可就其余部分销售额销售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