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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2025年3月2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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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曝光4起酒驾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宁亚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但还是有司机心存侥幸,无视交规,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最终害人害己。3月24日,大通县公安局曝光4起酒驾违法行为,将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案例一:3月19日11时许,梁某某驾驶青A0E×××号小型轿车沿清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陶家寨村路段处时,被大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梁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17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二:3月19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青ACD×××号小型轿车沿光明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新建桥路口处时,被大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李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三:3月20日12时许,祁某某驾驶青AXY×××号轻型货车沿城青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柳树庄村路段处时,被大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祁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案例四:3月21日10时许,张某某驾驶青A85×××号小型客车沿城西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逊让乡路口处时,被大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张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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