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他申请了一套公租房,想了解一下公租房的房租可否按季度进行缴纳,缴费账单怎么查询?
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承租户办理入住时签订的合同规定,租金需一次缴纳6个月,同时由于收费系统无法生成3个月账单,故不能按季度缴纳。承租人在线下收费点缴费的,缴费后缴费凭证会当面交给承租人,线上微信缴费的,需承租人前往收费点领取缴费凭证,全天24小时均可缴费(除系统维护外)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暂不支持线上缴费。缴费历史账单目前也仅限于线下收费点查询。根据规定,公租房租金需在上次租金缴纳期限到期前20日内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未缴纳房屋租金的,应当收回公租房,且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承租户务必按时缴纳租金,避免因欠费影响公租房租赁资格。
缴费地点:城中区、城北区的承租户前往城中区安宁路13号百韵华居小区东院1号楼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缴费大厅缴费。城东区的承租户前往城东区康南路28号丽康瑞居小区西院物业办公楼二楼缴费大厅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