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A09 2025年4月2日
百姓热线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问必答

受托机构管理

李先生来电询问:他最近入职了一家新公司,该公司没有企业年金,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怎么办?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答复: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一竹

按标准确定

李先生来电询问: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菀柠

合并计算

王女士来电询问:去年年初失业后她一直在家待业,今年三月找到了新工作,之前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失业人员未领完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领未领的剩余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若入职新单位,应立即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避免影响新单位参保。菀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