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理使用,现将2013年至2019年部分单位委托西宁市城西区土地统征和储备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相关费用退还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事由。自2013年至2019年期间,委托西宁市城西区土地统征和储备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现项目已顺利完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单位此前已支付的项目结余费用予以退还。
二、公示期限及要求。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公示期内请相关单位及时与我中心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971-8253433,联系人:杨老师),并提供委托征地协议、资金支付凭证,我中心将按照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费用退还工作。2025年4月3日(含当日)公示期满后,仍未与我中心联系的,将视为放弃退费权益。
特此公示。
西宁市城西区土地统征和储备服务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