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金座•金映裕福房屋预定客户:
根据您与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期限内补缴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定协议签订后,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多次催促您前来办理签约手续,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您仍未前往我公司办理。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预定协议书的约定,给我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鉴于上述情况,现我公司向您正式发出终止履约公告,并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房号 客户姓名 联系电话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C片区-住宅-47号楼-1单元-1114 冶小曼 138****2381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11号楼-1-1032 陶延存 181****6663 136****3152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C片区-住宅-38号楼-1单元-1012 曹海清 177****2471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16号楼-1-1072 陈 蜂 152****6953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C片区-住宅-43号楼-1单元-1122 马莉雅 133****7707
水电四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14号楼-1-1271 周 潭 199****1543
依据《金座•金映裕福商品房预定协议书》之约定,我公司将对您所购买的房屋协议正式解除并终止履行,并对您认购的金座•金映裕福的房屋另行出售,对您所支付的定金,将依据上述协议约定不予返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宁金座东臻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