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方式是什么?……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农牧业生产相关政策,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将继续带来解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植粮油作物的农牧民及国有农牧场。同时,要求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以下任意情况将不予发放补助:①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果苗木用地,人工饲草基地等;②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③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④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⑤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以后可继续给予补贴)。补助标准:省财政依据确权耕地面积给予一定补助,各市(州)、县(市、区)以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在省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合理安排配套资金,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县域内应做到统一。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方式是什么?农户如何申请补贴?
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购机者可通过“青海农机补贴”手机APP在线录入补贴申请信息,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机发票、支付凭证以及“一卡通”卡号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对公账号,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还需提供相应的机具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录入信息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有哪些?如何报废?
答:我省纳入报废补贴范围的农机具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犁、旋耕机、微型耕耘机、深松机、田园管理机、青(黄)饲料收获机等14种。补贴标准根据机具大小、型号确定,拖拉机20马力以下1500元,20马力以上3850—20000元,联合收割机3000—20000元,播种机600—2000元,机动喷雾(粉)机250-7650元,机动脱粒机90—1250元,饲料(草)粉碎机120—1150元,铡草机160—920元,犁130—2570元,旋耕机100—5970元,微型耕耘机190—260元,深松机460—1120元,田园管理机190—260元,青(黄)饲料收获机1480—200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按50%提高补贴标准。为方便农机用户,减少农机用户农机报废成本,全省推广“集中报废一站式服务”方式,农机用户可联系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农机报废企业上门集中回收;农机用户也可自行将报废机具交给农机报废企业,凭有效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农机报废补贴。(未完待续)
(记者 李静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