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医保定点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报销比例是否存在差异?就此,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作出了详细解答。
问:医保定点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报销比例有差别吗?
答: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实行差别化支付,与医疗机构级别有关,与医疗机构的公立、民营性质无关,同级别的医保定点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报销比例一致。
问:为什么办了门诊慢性病认定却享受不到待遇?
答:1.门诊慢性病药品设有二级目录,就医时医疗费用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标准,诊疗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使用必须与病种的诊断相符,不相符的费用和目录范围外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2.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1000元;3.城乡居民医保本次就医的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无法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4.本次就医的疾病不是政策文件规定病种,所以无法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5.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销金额已达到年度封顶线,医保不再报销相应的费用;6.本年度没有缴纳医保费,慢性病待遇无法使用;7.西宁市城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按4.2%比例缴纳医保费的,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8.参保人更改职工/居民参保身份,导致原身份对应的慢性病待遇无法使用,需重新办理后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问: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吗?
答:不会影响医保报销待遇。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通俗来说就是医保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否用完,对统筹基金没有任何影响,和医保能不能报销也没有关系,如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了,需要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或直接现金支付。记者 菀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