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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2025年4月12日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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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强省会战略目标

本报讯(记者 张艳艳 通讯员 张斌)近日,记者从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获悉,换届以来,西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所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足市情、体现特色、急需先立的原则,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改了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宁市消防条例、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以精细化立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强省会”战略目标,牢牢把握西宁市在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中的“一个创新服务基地、三个中心城市”定位,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精细化筛选立法计划项目。紧紧围绕重大改革、民生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确定18件立法项目、18件调研项目。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将《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西宁市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促进条例》《西宁市安全生产条例》等作为重点立法项目。精细化制定地方性法规。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突出“小快灵”,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体现时代要求,反映地方特色。如:《西宁市消防条例》由51条修改为21条,不设章节、体例简约,注重解决具体问题、细化上位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地方立法精准有效。为加强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稳定和改善湟水水质,落实我市生态保护首位责任,制定《西宁市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突出地域特色,补齐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有力推动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高标准建设。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我市旅游市场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制定《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推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调整扩充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由原有12个增加为26个,为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奠定了基础。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居民500余人(次)参加了立法论证会,征求意见建议1100余条。首次成立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聘请46名专家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持,确保制定的法规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强省会”战略目标,为西宁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中“挑大梁、勇争先”展现人大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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