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区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缓解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教育公平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的认知,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解读。
1.农牧区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贫困学生,按生均每年2300元的标准提供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发放(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对六州正式注册学籍的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材。对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生源地为六州的普通高中学生到六州以外学校就读的,每生每年免除学杂费等2800元,并按每生每年27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包括户籍制度改革中转为城镇户口家庭学生,原城镇户口学生不享受该政策)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专科生一次性补助6000元。
2.农牧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学生总数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三年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和涉藏州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补助标准为生均每年2300元,发放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全省全日制在籍在校中职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并对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400元标准免费提供教材。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中表现特别优秀、技能等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6000元(一次性发放)。
3.农牧区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普通高等院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的本、专科生可以获得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可通过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未完待续)
(记者 李静 整理)